3月10日上午9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搜尋行銷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孫憲忠回答檢察日報正義網記者提問。記者張哲攝

  3月10西裝外套日上午9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孫憲忠回答檢察日報正義網記者提問。記者張哲攝
  正義網北京3月10日電(記者 郭美宏)今天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梅地亞舉行記者會,全國褐藻糖膠人大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孫憲忠在回答檢察日報正義網記者提問時表示,希望有關部門執法時能把科研經費使用中的違法、違紀現象嚴格區分開來。
  孫憲忠介紹威剛固態硬碟,目前我國科研經費使用管理中存在一個很大的弊端,即科研項目預算中沒有科研人員的勞務性支出,資金可以買機器、買設備,就是不能用來支付課題組科研人員勞務費,如果支付就算違規,嚴重的還涉及犯罪。而科研人員往往是勞動最多最累的那部分人,但恰恰是他們沒有勞動報酬。一些科研院所和大學教師紛紛向他反映,一致認為這種規定不公平。
  同時,孫憲忠認為,科研項目經費到賬滯後,也加大了項目負責人的犯罪風險。譬如,項目經費一般都是三四月份批撥下來,但真正到賬要等半年後,這意味著前半年所需經費得先墊付。等到經費真正到賬後,本年度快要結束了,預算眼看就要走向結算,這時候才劃撥下來的錢怎麼辦室內裝潢?有些人就把前面墊付的錢給補上,或者為了後期項目經費有保障,先把錢存在另一個賬戶,而財務上這樣做是違規的,如果數目較大,相關人員就得獲刑。
  孫憲忠說,不可否認,有些科研項目負責人的確將這筆經費挪作私用,對這樣的人應該依法追究其責任,但是絕大多數科研人員都是奉公守法的。一些人將錢存到另一賬戶,是否真有侵吞經費的動機?希望執法機關在辦案時盡可能將違紀和違法行為嚴格區分清楚,以保護科研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原標題:孫憲忠代表回答檢察日報記者提問:保護科研人員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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